近日,河南省计量院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该院化学所联合制定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地方校准规范开始全面开展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工作。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在环境监测中应用广泛,是有机污染物的基本分析方法。但是台式GC-MS只能在实验室中监测样品,随着环境监测现场分析需求的增加,台式GC-MS的局限越来越明显,便携式GC-MS开始发挥越开越重要的作用。便携式GC-MS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可携带、操作简单、分析速度快等优点,与车载GC-MS相比使用更加灵活,更适合在污染监测点位进行现场监测。
目前,便携式GC-MS主要应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主要利用仪器内置的吸附热解析装置和顶空装置进行样品分析,可以检测水体、土壤和大气样品中的VOCs含量。VOCs是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对象,随着HJ 1227-2021《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2021《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关于便携式GC-MS检测方法的环境标准逐渐实施,便携式GC-MS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将越来越多。
仪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不仅与仪器本身的技术水平有关,也受到仪器校准的影响。校准工作可以减小误差,提高数据的精确度,因此在仪器使用过程中校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便携式GC-MS来说,由于与传统台式GC-MS在进样方式、离子源种类、检测器结构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差异,因此现有的GC-MS校准规范对便携式GC-MS并不适用。
针对这一问题,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南省计量院化学所成立联合攻关小组,开发了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校准方法,并制定了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地方校准规范。规范的制定为便携式GC-MS提供了计量技术法规依据,解决了便携式GC-MS有效溯源问题,有助于便携式GC-MS在环保领域的进一步应用。规范的制定与实施也将为其他地方的地方校准规范以及国家校准规范提供案例和范本。
原标题:河南省计量院开展便携式气质联用仪校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