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山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2022/3/30 14:35:40152
导读
《实施方案》,明确要做好停车设施挖潜。各城市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超、旅游景点等现有用地进行挖潜,利用边角空地、平改立、 拆迁非功能建筑(临时建筑)等方式,补充停车设施。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城市停车设施需求基本要得到合理满足。
 
  《实施方案》,明确要做好停车设施挖潜。各城市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超、旅游景点等现有用地进行挖潜,利用边角空地、平改立、 拆迁非功能建筑(临时建筑)等方式,补充停车设施。结合道路改造等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集中区入口空间进行优化改造,预留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空间。
 
  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在保障道路通畅安全和充分评估交通通行情况基础上,可在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公共建筑集中区周边道路区域,合理施划临时泊位和设置出租车、网约车即停即走泊位。
 
  推广立体和机械式停车库建设,加大停车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新建停车场(库)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
 
  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路内泊位信息采集、自动计费、欠费追缴等功能,提高路内泊位利用便捷化程度和周转率。
 
  积极引导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错时共享停车泊位,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共享停车资源的数量。
 
  根据《实施方案》,山西省将规范医院、学校等临时停车需求较大的重点单位周边的临时停车行为,缓解因接送、等候等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对所有向公共开放的收费停车设施,明确要求执行半小时不收费政策,以缓解路内交通拥堵。
 
  原标题:山西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