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镇江市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

来源:镇江生态环境2026/9/11 8:44:3913536
导读
镇江市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
  关于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自8月起至12月底,我市启动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排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
 
  一、举报范围
 
  重点区域: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路网交织等区域和山边、水边、路边“三边地带”,以及拆迁地块、闲置厂房、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等易多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
 
  重点对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河道(航道)清淤底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倾倒)、接收单位及个人。
 
  二、举报须知
 
  对实名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镇江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按照违法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奖励。对重大案件查处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上限奖励。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镇江市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2026年9月9日
 
  供稿:局公共关系中心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固管中心
 
  原标题:“镇小环”公告 | 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速来参与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