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政策法律产业“三线共振”,智能网联汽车驶入规模落地前夜

来源:智慧城市网整理2026/8/28 8:55:051839
导读
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设置“自动驾驶汽车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状态下违法行为由车企担责;上海提出加速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量产;交通运输部以人工智能推动安全治理由“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警”。
  2026年8月下旬,智能网联汽车迎来政策“密集落子期”。一边是顶层设计与法治建设同步提速——工信部明确稳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为自动驾驶汽车设立专章,从法律层面厘清“谁来担责”;另一边是地方与部委加快落地——上海将加速L3、L4级自动驾驶量产,交通运输部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预警”转型。与此同时,产业侧数据亮眼:广州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大增逾五成,中国车企在欧销量仅用7个月便超过2025年全年。顶层定调、法律护航、产业放量三线共振,智能网联汽车正站在从试点示范走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节点。
 
  工信部:要积极稳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8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力抓好“十五五”规划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供给质量,将支持重点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持续提升动力电池的低温适应性、耐久性,提高自动驾驶安全性、可靠性。要积极稳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绿色、智能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
 
  道交法修订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规定
 
  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草案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上海:加速L3、L4级自动驾驶量产
 
  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十五五”规划》。其中提出,加快智能网联创新应用,深化自动驾驶实训场建设,实现L2级组合辅助驾驶新车全覆盖,加速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量产。稳步推进智能公交、智能重卡、智能出租等自动驾驶创新应用示范,推进无人驾驶特种作业车应用。
 
  交通运输部:以人工智能推动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警”
 
  8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徐文强表示,要以人工智能推动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警”。
 
  交通运输部:基于路网运行数据集建设的智能体已有效支撑春运期间路段拥堵研判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副司长弓永军表示,高速公路异常事件识别及应急救援服务、交能融合桩网数智应用分别入选第三、四批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清单,行业示范效应持续扩大。在智能落地应用方面,公共数据高质量数据集已用于行业模型研发,并取得积极成效。基于路网运行数据集建设的智能体,已有效支撑春运期间路段拥堵研判、交通事件和气象信息视频识别,准确率分别超过80%和92%以上。
 
  上海:建立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
 
  8月24日,《上海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印发,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实现“试点清单”产品安全规范进口。采用“试点清单”方式发布试点企业和进口研发测试用产品,原则上每半年动态调整1次。
 
  广州1-7月新能源汽车、车用锂电池产量增长50%以上
 
  据广州市统计局8月24日消息,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三大支柱产业中,汽车制造业增长7.7%,电子产品制造业增长10.8%,石油化工制造业增长3.7%。“两新”政策优化效应持续显现,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6%、11.4%和8.2%。新兴动能持续释放潜力,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51.6%,带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产量增长56.6%、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8.9%。
 
  中国车企前7月在欧销量已超2025年总和
 
  近日,根据市场研究机构Dataforce的数据,今年1月到7月,中国汽车在欧洲的销量达813096辆,已超过2025年全年的812452辆。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