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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整改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6/8/13 14:19:561852
导读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回头看”,实现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整改任务:“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督察发现,吕梁市晋茂能源科技公司、长治市鸿达煤化公司、朔州市山阴县岱岳村、长治市东江环保科技公司、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情形”现已整改完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督察发现,吕梁市晋茂能源科技公司、长治市鸿达煤化公司、朔州市山阴县岱岳村、长治市东江环保科技公司、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情形。
 
  二、整改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回头看”,实现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开展了山西省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向各市通报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并按期向生态环境部报送评估工作总结。
 
  2.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同类案件的频发态势。
 
  3.督促吕梁市、长治市、朔州市、忻州市依法依规处理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反馈。
 
  联系电话:0351-3912785
 
  电子邮箱:sxhbgfc@163.com
 
  引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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