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1.54亿

来源:农业农村司2026/8/5 8:53:591925
导读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1.54亿元。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1.54亿元 支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1.54亿元。
 
  一是支持广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等洪涝、地震灾后救灾工作,助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是支持辽宁、吉林、浙江、广西、湖北等5省(自治区)开展在田作物肥水管理、绝收地块改种补种、畜牧渔业补栏补苗、损毁设施修复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三是支持山西、新疆、甘肃等3省(自治区)及时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畜牧补栏等洪涝、风雹灾后救灾工作,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是聚焦防救衔接,支持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四川等13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实施喷施作业等秋粮防灾举措,助力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