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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立法供给力促茶产业提质增效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6/7/25 8:40:383785
导读
《条例》共7章48条,包括总则、种植加工与销售、产业培育与壮大、品牌建设与提升、科技与人才支撑、文化传承与弘扬、附则。
  2026年5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现将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茶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茶产业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绿色农产品种植,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引导和扶持茶产业发展作了专门规定。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进一步为茶产业提质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指导。通过地方立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茶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为我省茶产业发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十分必要。
 
  二是制定条例是做大做强做优我省茶产业的内在要求。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茶产业发展。近年来,我省聚焦千亿级茶产业发展目标,不断提升种植和加工水平,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销融合,推动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在推动茶产业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如黄山市实施全域茶园绿色防控,打造全国首个全域茶叶无农残城市,六安市建设六安茶谷、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通过立法将这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可为全省茶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制定条例是推进我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茶叶资源丰富,拥有上百种名优茶品。2025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左右,干毛茶产量18.6万吨,干毛茶产值250.3亿元。茶叶出口量7.4万吨,出口额2.8亿美元,均位居全国第二位。茶叶全产业链产值成功迈上千亿新台阶,达到1016.8亿元。但是,我省茶产业也存在短板弱项,如生产加工标准化程度不高、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足、茶产业链不够完善、要素保障仍有欠缺等,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解决现实问题,增强制度供给实效性。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安排,2025年8月14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25年9月和2026年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对草案进行了审议。2026年4月,向省委进行了报告。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建议,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修改,经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2026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行了审议,于22日表决通过。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7章48条,包括总则、种植加工与销售、产业培育与壮大、品牌建设与提升、科技与人才支撑、文化传承与弘扬、附则。现将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明确茶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是明确茶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明确省及茶叶产区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职责,茶叶产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省茶产业发展规划或者方案,茶叶产区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茶产业发展方案。四是明确茶叶技术推广机构做好推广工作以及加强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培训,明确茶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相关职能。五是明确省及茶叶产区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深化与茶产业大省多层次协同协作的相关事项。
 
  (二)强化茶叶种植加工与销售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茶叶质量,严把茶叶生产第一道关,条例规定:一是种植环节。坚持适区适种、适品适种,确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对茶树种质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利用,推进茶树种质资源圃和区域性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鼓励联合开展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推进茶园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茶园;加强对茶树种植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和科学施肥技术,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茶叶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残留不超标,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监督抽查。二是加工环节。支持初制茶厂改造和加工环境整治,推进茶叶初加工设施装备更新升级;支持茶叶企业开发抹茶、新式茶饮等茶叶精深加工产品,推动茶原料、茶成分向家居、日化等领域延伸应用,鼓励利用夏秋茶资源生产工业原料茶、茶浓缩液、茶提取物等。三是销售环节,鼓励健全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支持茶叶生产经营者参加涉茶展销活动;推动茶叶出口结构优化,支持茶叶企业开展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境外专利等;建立茶叶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抽查制度以及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茶叶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大茶产业培育力度。为了加大茶叶市场的培育力度,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条例规定:一是明确茶产业集聚发展总体思路。二是加大规模以上茶叶企业和中小微茶叶企业培育力度,推进茶叶企业绿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三是培育壮大茶产业龙头企业,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并给予支持,支持茶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鼓励茶产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产销集团等,建立茶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四是统筹加大茶产业发展资金、金融、保险、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五是明确相关部门牵头开展茶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茶行业组织、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四)强化茶品牌建设与提升。为优化推进茶产业品牌体系建设,条例规定:一是明确品牌建设基本要求。建立健全茶品牌运营服务制度,完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培育、推介、保护机制,鼓励统一规范使用品牌专用标识。二是引导地理分布相邻、工艺品质相近、人文历史相通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整合壮大,支持建设市场认可、消费忠诚度高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鼓励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的茶产品,申请茶叶地理标志,推动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纳入国际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清单。三是规定相关部门加强茶品牌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五)加强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为强化茶科技对茶产业、茶文化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条例规定:一是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茶叶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合作,研发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二是鼓励和支持引进、研发适合山区、丘陵茶叶耕作等设备,探索使用无人机、轨道车等工具;推动农业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支持茶叶生产、加工等全过程数智化改造。三是支持科创平台牵头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培养科技人才,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茶叶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协作攻关关键技术。四是加强茶产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茶学及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推动茶文化传承和弘扬。为加大力度推进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条例规定:一是明确茶文化传承与发展总体要求。加强茶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挖掘茶文化丰富内涵,传承茶艺、茶理、茶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挖掘茶文化遗产资源及背后蕴含的历史典故、风土人情、茶俗礼仪,整理茶文化相关资料、遗存,修缮保护茶文化遗址,支持传统名茶种植系统、制作技艺以及相关茶俗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三是鼓励建设茶文史馆等文化体验场所,创新茶叶消费场景,设计开发年轻消费群体喜爱的茶文化动漫等创意产品,在生产经营场所和茶产品外包装宣传展示茶产品的文化内涵。四是支持茶产业与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研学旅行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茶文化宣传、普及,推动茶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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