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深能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深能中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亚清洁能源公司)的所属控股公司东方希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希望公司)拟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下称:哈国)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能源生态园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966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3.6054亿元)。鉴于相关公司资金情况,为满足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本次拟先由公司向深能香港增资5,014.01万美元;再由深能香港向中亚清洁能源公司增资5,014.01万美元;最后由中亚清洁能源公司按照85%股权比例向东方希望公司增资5,014.0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693.94万元)。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本项目位于哈国首都阿斯塔纳市,拟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路线,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实现生活垃圾稳定、高效焚烧处理。项目发电机装机容量为50兆瓦,拟采用1回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附近变电站,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套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966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3.6054亿元),项目自有资金约为总投资的30%,为5,898.8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816.42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中亚清洁能源公司与艾达龙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向东方希望公司合计增资5,898.84万美元,其中中亚清洁能源公司拟按85%股权比例向东方希望公司增资5,014.01万美元,艾达龙公司拟按15%股权比例向东方希望公司增资884.83万美元(或等值坚戈)。
鉴于相关公司资金情况,为满足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本次拟先由公司向深能香港增资5,014.01 万美元;再由深能香港向中亚清洁能源公司增资5,014.01万美元;最后由中亚清洁能源公司按照85%股权比例向东方希望公司增资5,014.01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693.94万元)。
深圳能源表示,本项目作为公司首个海外固废处理项目,是公司落实“十五五”规划、拓展海外绿色能源业务的关键抓手。
本项目主要存在国别信用、汇率波动、电费及垃圾处理费回收等风险。公司将及时获取政策与风险提示,积极研究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政治风险保险,降低国别及政治风险影响;通过合理安排货币兑换、优化收支币种结构、减少外币净敞口,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依托已签协议强化法律保障,明确结算与违约条款,健全回款保障与风险对冲机制,确保电费及垃圾处理费及时足额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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