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建议公开征集中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2026/5/28 14:23:18199
导读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建议,长期有效,每年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关于公开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做好“十五五”期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及装备分类管理目录研究,推动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升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现长期向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开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的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的建议清单,参考样例见附件1;相关企业填写情况调查表,参考样例见附件2。
 
  二、相关技术支撑论证材料。例如: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及装备市场应用现状,拟淘汰工艺及装备的具体情况和理由,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本通知长期有效,每年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31日,请相关单位(附件3),将上述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杨佳欣、许涓
 
  邮  箱:yangjiaxin@meescc.cn,xujuan@meescc.cn
 
  附件:1.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清单参考样例
 
  2.企业情况调查表参考样例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6年5月25日
 
  引用:关于公开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技术及装备建议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引用日期:2026年5月27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