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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5/20 14:01:363124
导读
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次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次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典型案例 | 辽宁省抚顺营口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
 
  2026年5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发现,抚顺、营口两市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违规新增落后产能,炭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到位。一、基本情况
 
  抚顺、营口两市产业结构偏重,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2025年,抚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9%,全省倒数第一。营口市优良天数比例82.7%,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全省倒数第一;重污染天数比例0.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钢铁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营口市敬业中板公司建成投运1座120吨转炉,未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违规新增产能140万吨/年。辽宁省有关部门要求营口市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督促企业于2022年底前实施产能置换,完善项目手续,但相关部门工作推进不力,企业至今仍未整改,2023年以来,累计违规生产粗钢达460余万吨。
 
  该企业还未经产能置换,违规建设1座120吨转炉直接用于粗钢生产,仅2025年就生产粗钢约150万吨。2026年3月16日,督察组暗查时,企业还采用临时停产、拆除中控室设备等方式应对督察。
 
  2021年4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建设项目投产前产能出让方须拆除用于置换的退出设备。督察发现,抚顺新钢铁公司1400立方米炼铁高炉2025年12月投运,作为替代来源的原有420立方米高炉未按要求同步拆除,违规生产铁水5.4万吨,至督察进驻时仍然留存。
 
  二是违规新增落后产能。2019年本、2024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均明确,用于熔化废钢的中频炉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立即淘汰。督察发现,一些企业以熔化合金名义新建中频炉,却违规熔化废钢。2023年11月、2024年9月,抚顺特殊钢公司先后建成2台30吨中频炉,投产以来违规熔化废钢约25万吨。2025年10月,营口市石钢京诚装备技术公司建成1台20吨中频炉,投产以来违规熔化废钢约2万吨。
 
  此外,2023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严禁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生产钢坯钢锭及上市销售。督察发现,营口市石钢京诚装备技术公司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生产销售钢坯,2024年以来违规生产并上市销售的钢坯总量达61万余吨。
 
  三是炭素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督察发现,抚顺旺源炭素公司煅烧窑未按要求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煅烧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黄色烟气无组织排放;该企业未经任何审批,还于2025年9月违法建设1座1万吨/年煅烧窑。抚顺隆腾新材料公司煅烧车间生产期间,大量烟气从车间窗口外排,余热锅炉出口烟道腐蚀严重,部分烟气未经处理从破损缺口直排。抚顺铝业公司炭素车间煅烧窑部分烟气未经处理从烟道破损处直排,污染严重。
 
  抚顺金利石化炭素公司石墨电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按要求应拆除原有敞开式环式焙烧炉,新建工艺较为先进的带盖式环式焙烧炉。但企业2025年11月新建的仍为敞开式环式焙烧炉,粉尘污染严重。
 
  三、原因分析
 
  抚顺、营口两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 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2026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发现,延边州一些地方违规采砂采石、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更新造林不严不实等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延边州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生态系统功能完备,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生态保护工作存在明显差距。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采砂采石问题突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擅自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从事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督察发现,2021年11月,汪清县政府违规拍卖吉林满天星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水库库区砂石开采权。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获拍企业违规开采砂石约600万立方米,形成14个堆场存续至今,侵占满天星国家森林公园林地221亩、草地88亩、湿地253亩。进一步调查发现,为规避违规行为,汪清县水利部门以库区泥沙淤积为由,组织编制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2月获得汪清县发改部门批复,但实际并未开展清淤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督察发现,2022年9月至2026年3月,珲春卓鸿混凝土公司违规在位于珲春市密江乡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挖、加工建筑砂石,侵占林地104亩。珲春市在2024年10月就已知上述情况,但一直未予查处。督察组2026年3月暗查时,该企业仍在生产。
 
  二是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地区域内不得开设与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等项目。督察发现,2024年8月,火山大峡谷旅游文化发展公司违规在吉林园池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冰雪乐园项目,侵占核心保护区21亩、一般控制区46.6亩,其中林地24.4亩、永久基本农田17.7亩。另外,该项目还在保护区内头道白河违规取水1.7万余立方米用于造雪。
 
  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吉林园池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先后4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冰雪乐园项目仍未停止建设且持续运营到2025年12月底。进一步调查发现,2024年11月,安图县政府明知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仍致函有关方面请求帮助协调项目推进。
 
  三是更新造林不严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完成更新造林,并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的更新进行监督检查。督察发现,延边州一些地方人工商品林采伐区域更新造林质量不高,林业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和龙市东城镇一处25.5亩采伐区域于2024年更新种植红松,根据《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每公顷应种植1667至2500株,但实际每公顷仅种植230余株,仅为最低标准的13.8%。
 
  延吉市朝阳川镇一处45.4亩采伐区域于2022年更新种植云杉,实际造林保存率不足45%,远低于《造林技术规程》保存率不低于80%的要求,2025年朝阳川镇林业站却违规通过验收。另有一处29.4亩采伐区域于2023年更新种植红松,目前仅有10余株成活树苗。
 
  三、原因分析
 
  延边州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生态敏感区监管流于形式,更新造林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屡禁不止。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湿地破坏问题严重
 
  2026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省发现,齐齐哈尔市湿地面积持续减少,治理修复工程进展滞后,违法排干湿地等破坏问题突出,违规侵占湿地保护区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市湿地资源丰富,有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泰湖国家湿地公园、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湿地保护地,区域生态环境十分敏感。但破坏湿地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是湿地面积持续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齐齐哈尔市湿地面积不应低于2020年现状的29.4万公顷。督察发现,齐齐哈尔市2025年湿地面积为28.6万公顷,较2020年减少8000公顷,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其中人为破坏原因造成湿地减少2700余亩。
 
  督察发现,规划明确的一些湿地治理恢复项目未实施,规划目标任务落空。“十四五”期间,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泰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安桥国家湿地公园、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湿地治理恢复项目,截至2025年底均未按规划要求实施,湿地退化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违法破坏湿地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督察发现,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部分湿地被截断水源,非法排干湿地、破坏严重。2025年下半年以来,该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仅讷南镇就有5处自然湿地遭破坏,排干和截断水源破坏湿地77.7亩,造成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其核心保护区内九井镇也有15亩自然湿地遭到破坏。
 
  督察还发现,2021年以来,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遭人为破坏湿地面积359亩,其中核心保护区约285亩,一般控制区约74亩,影响苍鹭、红嘴鸥、绿头鸭等“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鸟类迁飞停歇、觅食,破坏迁徙通道完整性。
 
  三是违规侵占保护区问题多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督察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建有一座规模化养殖场,保护区管理部门及昂昂溪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违规将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认定为一般控制区,以“居民修筑必要养殖、种植及居住设施”的名义予以备案。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东侧露天堆放牛粪,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污染严重。
 
  督察还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违法倾倒约5000立方米建筑垃圾,占地5亩。该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还存在多处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此外,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九井镇一处非法采砂点,堆放砂石侵占湿地7亩。
 
  三、原因分析
 
  齐齐哈尔市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湿地保护与修复措施不力、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 广西玉林市违法违规采矿破坏生态
 
  2026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现,玉林市多个地方违法违规采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玉林市位于桂东南丘陵区,林业和矿产资源丰富。但多个地方大面积违法违规削山、采矿、毁林,生态修复流于形式、乱象丛生。
 
  二、主要问题
 
  一是削山造地违法采矿出售。2024年10月,兴业县为规避采矿权设置,以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需土地平整为由,计划整体削平156米的鸭木大山,施工将产生高达6000余万吨石灰石矿。2025年2月,该县矿产投资集团下属公司进场施工。截至督察进驻,施工企业已将所产生的100万吨矿石违规外售给水泥、碳酸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发现,施工企业野蛮开采、粗放作业,直接开挖山体,顺坡倾倒废石矿渣,原有的植被和山体遭受严重破坏。
 
  兴业县还有另一处面积为61.9亩的废弃矿山,以土地平整项目名义违法违规开采销售石灰石矿。2024年6月,该县矿产投资集团下属公司进场施工。截至2025年10月,已开采100万吨石灰石矿,并销售给碳酸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发现,多个区域垂直开采,废石矿渣顺坡倾倒,作业、运输中粉尘弥漫、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2022年11月,陆川县轻工产业园项目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且未开工的情况下,就违规将土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料按预估量挂牌拍卖。2023年5月,广西九州矿业投资公司进场施工。截至督察进驻,该公司称开挖外卖85万立方米“土方”,实际为陶瓷土矿和建筑用砂矿,明显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施工共破坏林地111.2亩,开采面被雨水冲刷后沟壑密布,水土流失严重。
 
  二是生态修复乱象迭出。容县对杨村镇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实际仅需剥离10万立方米花岗岩,却预估26万立方米并违规拍卖。施工方容县远利建筑材料公司,不仅未消除原有开采面“一面墙”隐患,反而继续违法采矿,对山体地形地貌造成新的更大破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施工新形成30米的剥离面,坡度高达80度,形成典型的“半边山、一面墙”。
 
  2025年6月,陆川县虹源防水材料公司紧邻的山体腰部出现滑坡。同年11月,受该公司委托编制治理方案的单位,既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也未按规定进行地质勘查,就出具治理方案。治理方案未落实“削坡减荷”要求,违规提出从山顶和山腰垂直开挖的施工方式。截至督察进驻,原有的完整山体被开挖,10亩林地被破坏,山体坡面发生大量流沙问题。
 
  督察发现,兴业县一座废弃矿山矿区面积120亩,开采面宽度200米、垂直开采高度最高达100米,也属于典型的矿山开采“半边山、一面墙”,当地职能部门视而不见,未按要求将其列入整治清单。
 
  三是以项目建设为名行违法采矿卖矿之实。督察发现,北流市多个设施农业项目违法占林、粗放施工。该市实施的腾隆公司养殖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需用地20亩,实际许可用地多达283亩,且开挖高度达157.5米。2023年5月以来,该公司未建设任何养殖项目,在未取得采矿许可权情况下,沿山体垂直剥离石料,累计开采石灰石矿431.5万吨,违法占用林地76.6亩。
 
  北流市实施的炳辉农业公司养殖项目位于山林地带。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有名无实,违法采矿,违法占用林地71.5亩,原有自然山体被大面积垂直开挖,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三、原因分析
 
  玉林市没有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多个地方违法违规、粗放开发矿产资源及相关问题监管缺失,生态修复工作乱象丛生,导致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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