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辽宁局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完善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意见

来源:辽宁省邮政管理局2026/5/9 13:33:0614876
导读
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等场所完善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快递末端服务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快递友好服务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等场所完善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快递末端服务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快递友好服务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意见》明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包括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意见》围绕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5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统筹推进配套建设。对已建成未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场所、已设置传统信报箱的场所和老旧小区,分类提出设置要求和推进路径。二是明确智能快件箱配套建设标准。明确产品标准、配套标准、选址要求和安装条件,保障智能快件箱布局合理、使用便捷。三是规范已建成住宅小区等智能快件箱设施运营管理。鼓励小区对新入场的智能快件箱免收场租费,对所有邮政、快递企业开放使用、设施共享。智能快件箱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格口,优先保障邮政普遍服务邮件的免费投递。四是推动设施建设融入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支持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推动智能快件箱因地制宜同步纳入改造方案。结合老旧小区空间布局与居民需求,因地制宜完善设施配置,增强服务支持。五是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凝聚推进合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快递员友好社区建设,打通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
 
  引用:辽宁局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完善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意见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引用日期:2026年5月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