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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最新意见明确→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6/4/22 8:49:0417134
导读
《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近日印发,明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无法封闭或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不是“一律关窗”。
  为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痛点问题,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推动执法监管既严守安全和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多维度系统施策,靶向化解执法难题。一是明确标准内涵及例外规定,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无法封闭或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不是“一律关窗”。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打通监管衔接堵点。强化执法程序保障,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统筹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同治理,及时会商解决监管要求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强化协同指导服务,兼顾安全与发展。督促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生产经营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科学规范设置设备设施,同步满足环保和安全要求,切实帮助企业破解两难困境。
 
  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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