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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3/28 8:42:16466
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政治自觉,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政治自觉,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保障和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提到,生态环境法典系统规定司法保障制度,有9个条文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其中,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这是在立法上首次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也是“强化检察监督”首次正式写入法律,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容,赋予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更重责任。
 
  对此,《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上来,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检察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系统规定、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要求、准确把握支持起诉的适用情形、准确把握有关机关协作配合的职责要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围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质效作出部署,要求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对“可诉性”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衔接程序更新、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同步开展等新要求,提升履职精准性、针对性;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加强正向衔接避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强反向衔接防止当罚不罚、不刑不罚;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机制,完善符合生态环境案件特点的办案规范,建立专家型、复合型生态环境检察人才队伍,强化科技赋能,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深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机制,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协同联动,推进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强化对重要地理单元的系统保护。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编辑:蒋玘瑞 常璐倩 张苏茜
 
  原标题:最高检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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