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防领域接连放出重磅消息。从国务院层面系统部署基层消防工作,到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今天一文,我们做一下梳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本文件是2026年我国基层消防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政策,围绕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治理格局展开。文件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要求,推动“防消一体、队站一体”模式落地。同时强化新业态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源头审批与备案抽查,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全国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进消防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关于加快应急管理装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政策聚焦应急救援与消防装备高质量发展,提出到2027年底实现关键技术、重点装备、先进装备三大突破目标,重点推动消防装备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政策鼓励研发“高精特专”攻坚装备和“小快轻智”基层适用装备,完善装备型谱与测试验证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与装备研发制造,推动先进应急装备规模化应用和国际化发展,为提升国家应急救援能力和消防实战水平提供坚实装备支撑。
《徐州市消防救援条例》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消防救援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本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重点明确消防救援联动机制,细化11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补齐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基础短板。条例规范了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流程,强化微型消防站、小区快速处置队建设与管理,理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方力量的调度协同关系,推动智能化、无人化救援装备在基层应用,为提升区域消防救援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将消防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同时将光伏发电站、储能电站等新能源设施纳入重点管理对象。文件推行火灾高危单位“红、黄、蓝、绿”四色动态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评估、设施维保、人员持证上岗等刚性要求,明确控制室值班、动火作业、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管理标准,推动高危单位组建专业处置队伍,实现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精准监管转变。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改革
本次改革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核心是将原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和“维保”两个职业方向合并为统一证书,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全流程操作能力。考核结构大幅向实操倾斜,实操考核占比提升至70%,理论知识占30%,并对关键技能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内容新增智慧消防物联平台操作、新能源及
锂电池火灾处置等新场景、新技能,同时明确初、中、高级操作员分别需完成相应学时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向复合型、实战型技能人才转型。
2026年1月集中发布近50项消防与应急行业标准
2026年年初,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集中发布近50项消防及应急领域行业标准,覆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规范、消防数据应用、火灾损失统计等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校实验室等人员密集与高风险场所管理规则,水域救援、火灾调查等实操技术指南,以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批标准的出台补齐了新业态、新场景、新技术的标准空白,完善了消防标准体系,提升了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十五五”消防救援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本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面向“十五五”期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需求,对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无法满足要求的消防救援装备,在进口环节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家消防救援局出具免税确认文件,海关依法实施监管。通过税收优惠降低先进装备引进成本,加快补齐我国高端消防救援装备短板,提升队伍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的综合救援能力。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建筑消防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管理及物业服务等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消防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检测、维护保养等流程。办法专门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配置作出要求,建立建筑共用消防设施隐患整改应急机制,允许在紧急情况下快速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从制度上解决建筑消防设施“建不好、管不住、修不及时”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