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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与吉利系公司23亿纠纷和解预计2025年净利润减少5-8亿元

来源:欣旺达2026/2/10 8:30:3516644
导读
2月6日,欣旺达电子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威睿电动就涉案金额23.14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达成全面和解,威睿电动已按协议启动撤诉程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旺达)公告称,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旺达动力”或“被告”)与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下称“威睿电动”或“原告”)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原告将在《和解协议》生效后撤回起诉。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考虑欣旺达已计提的相关质保金、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可变现价值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预计对欣旺达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5-8亿元。上述影响为其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后续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本案原告的起诉金额为2,313,836,567.29元人民币。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以下合称“双方”)
 
  (一)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更换动力电池包相关的费用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经双方核对后确认,双方商定按比例分担该实际发生金额,同时,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二)对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涵盖了甲方起诉前的全部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双方核算的结果,扣除乙方已实际承担的金额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金额为6.08亿元;对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分担;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按照国家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如果车厂需要对相关车辆实施召回,甲乙双方同意积极配合车厂履行法定召回义务,积极配合采取措施,按本协议约定分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四)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已经发生和未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中乙方应承担部分,乙方应在5年内结算完毕。具体支付进度为:第一年(2026年)支付乙方应承担金额的60%;第二年(2027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70%;第三年(2028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80%;第四年(2029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90%;第五年(2030年)付清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剩余部分。
 
  (五)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及确定原则,及时履行各项义务,有力支持车厂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活动。
 
  (六)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及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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