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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注销乐陵蔚冉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试验鉴定证书的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2026/2/10 8:30:3316866
导读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对乐陵蔚冉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的1张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处理(见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注销乐陵蔚冉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试验鉴定证书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5〕2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反馈山东省获证企业核查结果(第一批)的函》的核实结果,反馈乐陵蔚冉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存在异常情况。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对乐陵蔚冉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的1张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处理(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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