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节水产业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十四五”期间,珠江水利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定标准、建平台、促创新、强保障,推进珠江流域节水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流域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22%、3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37,非常规水利用量增长3.5倍,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标准体系,引领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节水产业调查统计,建立完善珠江流域节水产业单位名录。加强省级用水定额动态评估与审核,指导流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发布覆盖农业、工业、生活服务业主要产品的1.9万个定额值,督促不符合定额要求的企业节水改造,倒逼产业升级。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节水标准互认互通,会同粤港澳三地牵头启动优质饮用水水质标准和用水器具水效标准等湾区融合标准编制工作,探索建立湾区节水统一标准实施路径。
二是搭建节水平台,促进协同发展。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节水产业联盟,联盟首批93家成员单位覆盖节水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服务咨询等领域,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聚合辐射效应,整合“政产学研用”多方资源,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构建节水产业创新发展区域合作共同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节水产业发展高地。流域5省(自治区)累计建成3个节水产业联盟、2个省级节水协会(学会)、8个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广西、广东等地积极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产业技术交流推介活动,有效促进政银企融通发展。
三是创新市场模式,激发内生动力。指导流域各地出台“节水贷”绿色金融、水资源税减征优惠、合同节水管理、水权交易等专项政策。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流域5省(自治区)累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301项,吸引社会资本超26.4亿元,年均节水量2.2亿立方米。推进水价水权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流域5省(自治区)累计开展水权交易884单,交易水量1.0亿立方米;享受水资源税减征政策的工业企业达86家,占全国总数的20%。
四是推进再生水利用,提升水资源供给能力。积极推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利用,将其作为发展节水产业的重点突破领域之一,以产业和技术进步促进非常规水配置利用,指导流域5省(自治区)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3个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优秀,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首次补助流域非常规水利用项目超4500万元,流域5省(自治区)建成再生水厂超400个、再生水输水管线长度超3500公里,再生水利用量达到33.4亿立方米,广泛用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工业生产和城乡市政绿化,有力提升城乡用水保障能力。
下一步,珠江委将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职能,推动建立健全节水产业发展体系,指导流域各省(自治区)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节水产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构建现代化节水产业体系,指导粤港澳大湾区节水产业联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水产业创新高地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窗口,推动珠江流域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