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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通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1/7 14:18:0915840
导读
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公布!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环委办〔2025〕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2024年,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根据《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考核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深圳、广州、佛山、汕尾、中山、珠海、惠州、清远、茂名、江门、河源、肇庆、阳江、梅州、东莞市。
 
  二、良好等次:
 
  韶关、汕头、云浮、揭阳、潮州、湛江市。
 
  同时,经综合评定,增江广州市级河长等191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省水利厅等24个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被评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优秀等次,雷州青年运河湛江市级河长被评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称职等次。
 
  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一以贯之强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奋力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评定等次名单
 
  全省192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中,增江广州市级河长等191位为优秀等次,雷州青年运河湛江市级河长为称职等次。
 
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优秀等次名单
 
  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气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海事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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