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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数字山东标准规范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大数据局2025/12/24 8:42:451817
导读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更好支撑保障数字强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数字山东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征集工作。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数字山东标准规范建设项目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更好支撑保障数字强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数字山东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一体化数智平台体系建设,七大领域(党建工作、经济调节、智慧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数智化效能提升,政务大模型建设应用,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建、安、管、运”统筹管理,政务数字化应用重大场景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产权登记,数据治理,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三)数字经济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数字金融、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数字文化等数字服务业,智慧海洋,数字低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数字社会建设。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数字乡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数字公共服务,智慧社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五)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算力设施,网络设施,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等融合设施,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设施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项目类型
 
  (一)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中有关地方标准范围相关要求、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附件1)所列范围之中的,可以申报省级地方标准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实施满1年的,也可申报转为省级地方标准建设项目。
 
  (二)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现有标准无法指导开展工作,结合实际需求,需全省或全市范围内统一的,可以申报省级或市级数字山东技术规范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数字山东标准规范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二)标准规范草案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具体,具体格式可参考《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及现有标准规范。
 
  (三)省级地方标准项目需填写《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3),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需填写《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申请书》(附件4),加盖主要起草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各有关单位围绕征集范围,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申报内容。
 
  (二)初审推荐。省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协会、企业负责本部门(单位)材料的初审推荐和报送工作;各市大数据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征集及初审推荐,并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立项论证。省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由省大数据局按程序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立项(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最终未立项为省级地方标准的,自动转为省级技术规范继续开展建设),数字山东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由省大数据局印发立项计划。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实用导向,聚焦征集范围,重点提报实际业务亟需、内容较为成熟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单纯概念术语类的不报,可由行政文件替代的不报,系统(平台)建设类少报,系列标准尽量整合后申报,并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列明标准规范制修订的政策等依据。
 
  (二)请各申报单位加大审核力度,从材料完备性、内容科学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标准规范质量。
 
  申报材料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请于2026年1月8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
 
  石俊龙
 
  0531-51785175
 
  联系邮箱:
 
  shijunlong@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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