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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9/18 8:38:4717000
导读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生态环境部对2020年发布施行的《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配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我部对2020年发布施行的《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进行修订,形成《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发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核二司 刘文浩
 
  邮箱:jingyanfank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2.《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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