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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5/9/16 8:39:0018010
导读
9月11日至13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等5省(区),以及3家中央企业反馈督察情况,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5年9月11日至13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等5省(区),以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宣读督察报告,省(区)党委书记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作表态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被督察对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省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敏感区域生态保护治理成效还不稳固,违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多发频发,“挖湖造景”问题整改不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一些中央企业没有真正发挥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示范带头作用,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得不实,体制机制不完善,能耗管控不到位,落后设备淘汰滞后,生态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下一步,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督促被督察对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供稿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编辑 | 张韵晨
 
  原标题: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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