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甲硫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等128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示

来源:科技司2025/7/17 8:50:3716282
导读
现将审查后报批的《甲硫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等128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
  《甲硫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等128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审查后报批的《甲硫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等128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如对报批的计量技术规范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huangxy@cesi.cn(邮件主题注明: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编:100804
 
  联系方式:010-68205243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4日
 
  附件:1.128项部门计量技术规范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7月1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1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