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能有效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降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成本,推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普及,对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植保机械是青海省农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高效植保机械的不足制约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的落实。而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是高效植保机械的重要产品,药效较传统药械提高30%左右,同时也解决了叶面肥
施肥机具无机可用的困局。
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青海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确定对单旋翼、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补贴工作,基本配置和参数与《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保持一致。
补贴标准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测算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标准以青海省测算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为准。具体是:
1.“10—2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6000元;
2.“20—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9000元;
3.“30—5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12000元;
4.“5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14400元;
5.“15L—25L单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9000元;
6.“25L及以上单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为12000元。
补贴对象、补贴条件
青海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国有农牧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购买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数量应与生产、服务规模相适应。
购机者应持有或拥有一定数量人员持有操作证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激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至少完成500亩次的农机作业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可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补贴操作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整体上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 先购后补、直补到卡(户)"。购机者申报补贴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购机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补贴申请表、操作人员证明、作业量证明、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按《青海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申办补贴。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