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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碳足迹试点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1/9 8:40:531175
导读
近日,山东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宣布将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要求2025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告工作进展,2025年12月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每年底总结年度工作。
  为推动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探索开展碳足迹场景应用、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和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等工作。
 
  试点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市试点开展情况通过省双碳智慧服务平台(账号密码另行通知)报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告工作进展,2025年12月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每年底总结年度工作。
 
  《通知》提到,青岛、烟台、聊城市应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和自身发展情况,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青岛市依托气候投融资试点,从绿色金融、标识认证、分级管理等方面开展探索。烟台市依托重点出口企业,开展行业、企业碳足迹核算、分析及应用。聊城市聚焦优势产业,结合国家碳计量中心(山东),加快碳足迹计量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自行开展试点探索。
 
  同时,选取钢铁、轮胎、纺织行业,依托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展碳足迹数据研究,编制碳足迹核算报告,形成山东省重点行业碳足迹因子。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指导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报送产品碳足迹因子,与国家数据库形成衔接和补充。鼓励各类主体应用山东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结合山东省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外贸出口需求,推进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有关认证机构和行业组织分行业制定认证实施规则,引导产业链头部企业开展认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加强碳足迹管理。
 
  《通知》透露,接下来拟开展关键碳排放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计量测试和评价技术研究;加快碳排放量直测等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编制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检定和校准等技术规范;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和碳普惠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产品碳标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
 
  原标题: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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