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智库在全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重点工作中的决策服务保障作用,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并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包括6章1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以下简称“智库”)是指经省应急管理厅遴选、认定,从事应急管理政策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服务全省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平台。省应急管理厅是智库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智库的申报受理、资料评审、建设指导、过程管理和智库综合评定等工作。
《办法》明确,智库遴选分为公开申报与特邀加入两种,申报主体依托单位应为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智库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应急管理领域研究经验。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联合智库,联合智库须明确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成员所占比例不少于30%。鼓励将浙江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纳入智库成员。
《办法》明确了智库的具体职责,要求智库应积极参与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课题调研,配合开展调研工作,在认定后的一个月内填报建设目标任务书,建设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填写智库建设总结报告,智库建设过程中应探索和建立运转灵活、高效有序、效率优先的内部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对作用发挥好、保障能力强的智库,鼓励支持申报加入浙江省新型智库及智库联盟,支持智库及依托单位申报应急管理领域各级各类课题,择优推荐智库及依托单位相关研发成果申报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智库建设周期为五年,建设过程中采取动态评估机制,主要围绕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建设成熟度、咨询报告采纳层次和数量、成果转化数量、奖项数量等进行评估,实现优胜劣汰。
下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先行目标,结合我省应急管理改革发展需求,向社会公开发布智库遴选公告,有效集聚全省应急管理领域专业研究力量,充分发挥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智力支撑功能,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的应急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