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江苏新能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

来源:江苏新能2025/1/4 14:08:493607
导读
江苏新能公告称,将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负责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新能)近日发布公告称,将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投资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机场投资公司”)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据悉,该合资公司将主要负责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相关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规划包括 7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位于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7 座机场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计规划容量直流侧约 46.19MWp,交流侧约 39.30MW,其中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置充电桩子项目,合计拟设置充电桩共 80 台,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 0.48 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 2.42 亿元(含充电桩部分等的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图源:江苏新能公告
 
  申明:本站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并且郑重提示所有阅读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作为任何投资的参考意见和依凭。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