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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联合发文!推进海洋垃圾共治——浙江省首次“拉网式”海洋垃圾清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5/1/1 14:22:193297
导读
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为加强全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首次在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依法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开展行动的海湾从国家要求的5个拓展为18个。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此次行动聚焦海洋垃圾量大面广、治理部门职责不清、主体责任界定不明、长效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6大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
 
  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理网络实现全覆盖。
 
  二是陆海联防推进海洋垃圾源头减量
 
  以入海河流周边乡镇(街道)为重点,强化固废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推进设施升级改造和废弃物减量化,完善区域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完善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护工作。
 
  三是分片明责加强海洋垃圾精细化管理
 
  创新湾滩海洋垃圾清理管理模式,压实海漂垃圾治理单位责任,做到岸滩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存。以渔港和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为重点,推进海水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督促引导渔民加强海洋垃圾收集和转运。
 
  四是科学分类推进垃圾上岸规范化处置
 
  建设完善海湾沿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强港口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严格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好收运处置工作。鼓励海洋垃圾再生资源的回收,涉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是技术迭代强化海洋垃圾数字化监管
 
  首次提出了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建立海洋垃圾一体化调查监测制度。加强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
 
  六是推进海洋塑料再生高值化利用
 
  首次推进海洋塑料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加强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关键环节服务保障。加快推动海洋塑料垃圾治理范围的拓展,打通高值化利用路径。在全域范围内开展“蓝色循环”模式试点示范,强化与地方产业相衔接,推动建立海洋塑料追溯认证体系。
 
  为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此次行动提出明确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参与等4项保障措施,积极营造海洋垃圾共治共管、海洋环境共保的良好氛围,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幸福感。
 
  原标题:8部门联合发文!推进海洋垃圾共治——我省首次“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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