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这一修订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高值循环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自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应用新能源汽车,并在2014年进行大规模推广以来,随着早期新能源汽车寿命到期,动力电池开始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动力电池蕴含丰富的锂、钴、镍等金属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因此,发展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对于实现废旧动力电池资源的高值循环利用,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自2016年起便着手遴选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骨干企业,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公告148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在引导产业创新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旧版《规范条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逐渐减弱。因此,工信部此次对《规范条件》进行了全面修订。
新版《规范条件》重点聚焦四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技术指标体系。将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的技术指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并新增了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5%等技术指标。这些举措旨在引导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提升工艺水平。
二是更新完善标准规范。增补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编码标准,并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了有关要求。这将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三是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同时要求再生利用企业应当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报废量的增长趋势。
四是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选址等要求。提出企业应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加再生利用产品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明确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以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做好《规范条件》的宣贯实施工作,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并遴选培育一批水平高、行业带动作用显著的标杆企业。同时,加强动态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以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新版《规范条件》的发布,不仅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要求,也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