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发布,《规划》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明确了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选址及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安全卫生防护等要求,提出了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和规划保障措施。本《规划》是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纲要性指导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2024-2026年为规划近期,2027-2030年为规划远期。
规划内容: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垃圾产量预测、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消纳设备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管理体系建设等内容。
2023年,广东省全省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27410.81万立方米。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36个建筑垃圾中转设施,设计中转能力约1.25亿立方米;共有5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含临时),总消纳容量约0.81亿立方米,剩余消纳容量约0.70亿立方米;共有263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总设计处理能力约1.87亿立方米/年,2023年实际处理能力约0.36亿立方米。全省仅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尾、肇庆等5市有建筑垃圾中转设施;汕头、佛山、河源、汕尾、东莞、中山、潮州、揭阳等8市无建筑垃圾消纳场,韶关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近期目标:到2026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安全处置率100%。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25%。各地采取管控支付等措施,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远期目标:到2030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安全处置率100%。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30%。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