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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东方园林重整投资人确定,方案出炉

来源:环保在线编辑:小易2024/12/6 14:06:4311575
导读
东方园林公告称,公司已经分别与国联基金联合体及国朝东方、朝阳环境、财务投资人国寿财富和申优资产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将正式启动重整计划。
  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东园,原“东方园林”)公告,12月3日,东方园林和管理人已经分别与国联基金联合体(由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海南瑞科控股实业有限公司组成)及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国联产投发起设立的专项重整基金)、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同日,东方园林和管理人分别与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国寿财富、申优资产将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参与东方园林重整投资,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东方园林提示,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签署,但仍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①与国联基金联合体及国朝东方
 
  将以0.66元/股的价格认购合计8亿股东方园林转增股票,对应重整投资款为5.28亿元。其中,国朝东方认购标的股份支付的相应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②与朝阳环境
 
  朝阳环境作为具有产业赋能的重整投资人参与甲方重整,将以0.66元/股的价格受让合计 1 亿股东方园林转增股票,对应重整投资款为6,600万元。相应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③与财务投资人国寿财富、申优资产
 
  国寿财富、申优资产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东方园林重整,将以1.00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1亿股东方园林转增股票,分别对应重整投资款为1亿元。相应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东方园林现有总股本为 2,685,462,004 股,重整计划拟以现有总股本2,685,462,004 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3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转增 3,313,860,113 股。转增完成后,东方园林的总股本预计将增至5,999,322,117 股。
 
  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 11 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8 亿股重整专项基金国朝东方受让,受让价格为 0.66 元/股;1 亿股由朝阳环境受让,受让价格为 0.66 元/股;2 亿股由国寿财富和申优资产各受让1 亿股,受让价格为 1.00 元/股。
 
  2)转增股票中约 15.14 亿股用于清偿债务;
 
  3)剩余 7 亿股转增股票作为预留股份,用于在未来引入投资人,所得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等历史遗留问题、信托项下平台公司为实现债权人利益而必需的初始启动资金等,如有剩余将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东方园林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逐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抵债股票的保值增值;预留股份引入投资人价格不低于 1.00 元/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意见认为,通过本次重整,东方园林沉重的债务负担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而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出资人权益基本归零,公司股票将直接被终止上市,中小股民将面临重大损失。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将成为后续东方园林重整计划的一部分,重整计划最终将在法院的批准后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上市地位,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12月20日下午2:00,东方园林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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