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检院在电梯检测工作领域积极践行“检测+宣传”举措,全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凭借“检测指数”来提升城市电梯的“安全系数”。
归纳问题清单,形成检测指数。在电梯检测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出现较频繁、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形成清单,在后期检测工作中,将清单作为指数,重点关注、重点宣传,让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作为重点自查的依据。维保单位或使用单位,对照清单指数对电梯进行重点排查,提高巡检和自查效率,降低电梯出现安全隐患的风险。
数据平台支撑,精准掌握信息。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结合地方监管机构台账,准确掌握地域内电梯检测设备信息,建立每日核查、即报即检即处理工作机制。在对地州7县市127台电梯检测前期排查、建档分类处理的基础上,提醒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努力消除电梯超期未检现象。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建立提醒机制,常态化建议使用单位提前申报检测,保障检测的及时性和完成率,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电梯现场检测,并出具报告。同时,按要求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管理架构。
特色宣传不缺位,提升技术效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
标准要求,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和“两个规定”落实,结合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类型进行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的讲解和分析。
因势利导,强化安全管理。结合“两个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引导企业任命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并视为生产负责人,给予适度“话语权”,纳入电梯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责任考核力度,并结合使用单位特性,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履职保障措施和待遇,不断提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检测+宣传”举措的实施和“检测指数”的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检院在提升城市电梯“安全系数”方面取得成效,市民对电梯安全的满意度提升。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检测+宣传”工作,不断完善“检测指数”体系,为城市电梯安全运行提供更加坚实保障。同时,将加强与其他地区特检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电梯安全检测技术创新发展,为全国电梯安全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