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新进补贴的高风险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高效规范有序实施,准确掌握机具基本构造、使用性能等情况,经研究,定于11月12—13日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新进补贴的高风险机具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示相关事宜
按照《关于开展广西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桂农机办〔2023〕71号)相关要求,对履带自走式
旋耕机、
插秧机、自走履带式
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甘蔗联合收获机、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等机具,在我区以前年度无补贴记录的,需在广西区内进行现场演示后方能获得补贴资格。本次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主要是2024年度第二、第三批自主投档形式审核通过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和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生产企业应对所提供演示机具的安全性、真实性负责。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时,演示机具涉及的评价指标均需现场演示。现场演示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演示机具运费等其他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演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2—13日(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地点: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马塘村。
三、演示评价依据
DG/T 088—2023《自走式旋耕机》
DG/T 008—2022《插秧机》
DG/T 014—2024《谷物联合收割机》
DG/T 001—2024《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四、演示项目及评价指标
(一)核对演示机具整机铭牌、发动机铭牌、环保信息标签等,应与企业自主投档申报参数一致。
(二)选择条件基本相同的演示地块,演示前进行田间查看测定,确保各演示机具演示条件基本一致,且符合各类演示机具适应的工作条件。
(三)演示开始前,允许各企业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参加演示的机具进行调整和保养,以达到正常状态后进行测试。演示过程中,不允许再对演示机具进行调试。企业随带的驾驶员应操作熟练,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更换驾驶员。
(四)按照机具实际生产作业情况,对演示机具进行实地作业演示,由第三方专家组对演示机具的作业能力、作业质量、通过性能、安全性能及故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五)评价指标:
每台演示机具只进行1次演示,未达标的演示机具允许复演1次,已达标的演示机具不再进行第2次演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农机中心产业发展部,联系人:梁泉,联系电话:0771—31411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