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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质量要求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10/18 14:09:1165
导读
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关于征求《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667
 
  电子邮件:spxfpbzc@samr.gov.cn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 米香型白酒》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报批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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