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2次审核情况公示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4/10/10 14:09:5717
导读
我省组织开展了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2次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2〕153号)等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2次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二、本次共审核投档产品1751款,其中:通过产品1670款(见附件1)、不通过产品81款(见附件2)。各企业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查询产品具体审核情况。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馈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电话:0591-87566707,传真:0591-87602170,邮箱:fjnj87566707@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对产品的审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产品审核有误差的,在公示期间应主动报告我处,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农机化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示的产品信息中,生产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2次审核—通过产品(公示稿)
 
  2.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2次审核—不通过产品(公示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