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佛山市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一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10/10 8:46:5116
导读
佛山市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一批)公示,合计6家企业。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核算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财资函〔2024〕15号)的有关规定,经初审、核查、核实和认定等程序,现对佛山市恒溢彩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一批)予以公示。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监督电话:0757-83123906
 
  附件:佛山市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一批)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佛山市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公示表(2024年第一批)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