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上海市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以及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试验、检(监)测补贴。
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对象是种植规模50亩以上且承担全市油菜、大豆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对象是市属农业企业;
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试验、检(监)测资金对象是承担农业农村部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任务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
补贴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根据水稻种植面积,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按每亩260元标准下达到各涉农区和有关单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根据下达任务指标,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按每亩油菜150元、大豆300元标准下达到承担生产任务区和单位;
市属农业企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按绿肥、深耕实际面积每亩分别补贴75元和50元,有机肥使用、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根据水稻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且按照基础因素和考核因素进行分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按年度实际回收处理数量每吨补贴6000元;
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试验、检(监)测资金按实际承担试验、检测任务量进行分配。
《通知》要求,各涉农区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种植面积核实、抽查、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确保补贴面积真实有效,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下达相关主体,补贴情况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涉农区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区级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跟踪资金发放进展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准确,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油菜大豆)资金发放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送,12月底前报送资金下达明细。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