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公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4/9/24 8:45:1059
导读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公示,6项技术被限制,12项技术被淘汰。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公示稿《目录》限制类技术由7项调整为6项,删除玻璃钢湿式电除尘(雾)器,将低效湿式除尘技术调整为洗涤、水膜(浴)、文丘里湿式除尘技术。淘汰类技术由13项调整为12项,删除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 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
关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以下简称《目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
 
  电  话:(010)65645390
 
  传  真:(010)65645400
 
  邮  箱:touzichu@mee.gov.cn
 
  附  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