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浙江嘉兴:积极开展虚拟电厂、智慧零碳电厂等试点建设

来源:嘉兴市发展改革委2024/8/27 8:47:4386
导读
8月22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8月22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文件提到:
 
  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体系,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450亿千瓦时左右。积极参与现货试运行。
 
  深入实施能耗双控。强化《浙江省产业能效标准》应用,保障新上项目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化工、石化、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以年综合能耗10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为重点,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刚性约束。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加快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用足用好绿证抵扣能耗政策,积极增购省外绿电绿证,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0%以上。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三位一体”保供稳价工程,持续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
 
  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虚拟电厂、智慧零碳电厂等试点建设,加快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工业可控负荷、微电网等资源的一体化聚合管理。加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测算分析,服务新能源、新型储能接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年力争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4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7万平方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90万平方米以上,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6%以上。抓好智能建造全国试点工作。在政府采购中落实绿色建材采购,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认证工作,力争完成1家及以上“零碳”公共机构、4家及以上绿色食堂等示范创建。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擦亮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现将《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数据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局、市人民银行、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附件2
 
  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认识“双碳”工作新形势,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3%,力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4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80辆、新能源出租车800辆。
 
  一、大力推进能源领域低碳转型
 
  1.深入实施能耗双控。强化《浙江省产业能效标准》应用,保障新上项目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化工、石化、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以年综合能耗10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为重点,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刚性约束。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加快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用足用好绿证抵扣能耗政策,积极增购省外绿电绿证,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0%以上。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三位一体”保供稳价工程,持续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
 
  2.全力攻坚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安排年度能源重大项目38亿元。加快推进浙江嘉兴电厂四期9号机组项目建设,推进华能桐乡燃机增容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年度新增电力装机80万千瓦。积极推动环浙特高压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3.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体系,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450亿千瓦时左右。积极参与现货试运行。
 
  4.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虚拟电厂、智慧零碳电厂等试点建设,加快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工业可控负荷、微电网等资源的一体化聚合管理。加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测算分析,服务新能源、新型储能接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二、深入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5.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优化能源要素配置,统筹各类新增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改和腾出存量用能空间、购买省外绿证等因素,推动能源要素向低碳优质项目、企业、产业等集聚。进一步加快海宁、秀洲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2024年光伏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保持10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制造、产业低碳转型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市属企业加快布局低碳产业,推进一批绿色低碳能源项目建设。
 
  6.全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以节能诊断报告为依据,分行业对节能潜力较大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组织实施省级节能降碳技改项目8个以上、推动市县联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改项目500项以上。依托节能降碳e本账重大应用,提升数据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多种能源监测分析数字化服务,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7.深入实施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质扩面,根据省明确的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技改项目月调度,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落地实施,确保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100%。
 
  8.精准靶向做好重点行业用能管控。做好高质量项目用能保障,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能耗保障力度,确保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80%。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合理安排新上项目投产时序,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化纤、化工、印染、有色等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能效须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七大重点行业中单耗水平高、能源消费量大的企业为重点,制定压减能耗的企业清单。合理安排企业年度检修计划。
 
  三、全面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水平
 
  9.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年力争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4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7万平方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90万平方米以上,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6%以上。抓好智能建造全国试点工作。在政府采购中落实绿色建材采购,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认证工作,力争完成1家及以上“零碳”公共机构、4家及以上绿色食堂等示范创建。
 
  10.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园林绿地开放共享行动,新建公园3个,新增绿地100公顷,新建绿道10公里。强化节水系统管理,改造节水器具0.01万套,持续开展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行动。
 
  四、全面深化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11.推进运输装备低碳升级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80辆、出租车(含网约车)800辆;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616辆。淘汰内河老旧营运船舶43艘。积极组织参与交通运输部在零碳道路运输线路、零碳货运枢纽、零碳高速公路、零碳码头等“交通运输零碳工程”试点申报。打响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浙品牌”,确保年度新建公共充电枪2200根,其中乡村地区1300根以上。
 
  12.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推进浙北高等级航道等骨干通道建设,加密水水中转航线,发展现代化集装箱海河联运船队,全年内河集装箱吞吐量达到72万标箱。大力发展慢行交通及共享单车等共享交通模式,城乡公交一体化率继续保持100%。
 
  13.提升运输组织效率。加快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ETC通行使用率,提升路网通行效率。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尤其是“两客一危一重”重点类车辆,严把检验监管源头关。放宽新能源货车在城市通行限行区域的限制,为公交公司提供新能源公交车批量注册登记服务支持。做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拟于2024年9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南湖区、秀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五、统筹推动农业领域减排增汇
 
  14.挖掘农业减排潜力。推进老旧、高耗能农机报废淘汰,力争老旧农机报废淘汰140台套。持续深化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改革,加大测土按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的推广力度,推广配方肥6.3万吨,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46%。实施绿色农田建设行动,提高农田固碳能力,绿色农田建设示范项目2个,建设面积0.694万亩。
 
  15.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升林业碳汇能力,科学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市计划完成10000亩以上。协同推进平湖林场省级林业碳汇先行基地试点建设,推动林业碳普惠。全面推进嘉兴市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掌握嘉兴市蓝碳储量分布。全域提升农田碳汇能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壤健康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利用、土壤改良、绿肥种植等技术应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碳汇项目研究,探索开展水稻炭基肥料应用和秸秆碳汇应用示范。
 
  六、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
 
  16.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调动行业协会等组织积极性,利用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理念普及活动。深化“光瓶行动”“光盘行动”“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展播反食品浪费公益广告,举办宣传活动,树立全民反食品浪费风潮。在大中小学多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行动,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实践行动,打造生态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持续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和居民节约用电专项行动,引领形成节约型生产、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慢行交通及共享单车等共享交通模式,2024年城乡公交一体化率保持100%。实施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全年完成老旧中转站改造提升9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5%。
 
  17.深化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减量、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外卖餐盒回收体系,推动外卖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高等学校在校园内设立明显的外卖餐盒回收箱或回收站,鼓励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积极参与外卖餐盒回收。加快复制推广“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在平湖市、海盐县开展海洋废弃物收集点“小蓝之家”建设。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