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并会同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同签署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广东省《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东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合作,为应急评估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东江流域水环境和饮用水安全。
协议有效整合流域站及相关驻市站应急监测力量,推动形成“信息互通、资源互助、快速协同、流域联动”应急监测格局,不断提升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协议强调了属地负责、快速响应、信息互通、流域协同以及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重要性,四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将按照协议约定原则和要求,共同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
协议涵盖协同开展应急监测、互通应急监测信息、定期开展培训演练以及建立跨界预警机制等多个方面,四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和联合演练,共同提升监测应对能力,同时建立上下游跨界监测预警通报机制,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并联动响应。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深圳、东莞、惠州和河源四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合作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将有助于提升东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流域水环境和饮用水安全,为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供稿 |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原标题:地方撷英 | 保障东江流域水环境和饮用水安全——广东四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签署应急监测联动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