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同惠电子(833509)披露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6.9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11.1111万股-222.22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1.37%,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8亿元、流动资产2.75亿元、资产负债率12.29%(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01%、5.75%、7.27%。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综上,公司不会因本次回购对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日前同惠电子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车规级芯片尤其是功率芯片的需求越来越大,以碳化硅、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功率芯片的技术突破和新增产能会带来更多的行业机会;另外,随着国家政策加力更为精准有效,以及经济自发修复的韧性,电子行业下游市场大概率会呈现回升态势。
同惠电子致力于电子
测量仪器的技术与产品研发,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156.65万元,同比增长10.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0.34万元,同比增长21.05%;扣非后净利润398.32万元,同比大增120.68%。
针对业绩增长,同惠电子表示,公司将不断深耕传统电子测量领域,同时进一步开拓功率半导体和新能源领域的测试场景,持续技术迭代、拓宽产品应用范围,为未来业务增长提供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