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关于《植物补光LED灯评价技术总规范》团体标准

来源: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2024/5/24 14:02:0656
导读
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发布《植物补光LED灯评价技术总规范》团体标准,自2024年5月31日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通知及协会《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批准《植物补光LED灯评价技术总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现予公告,标准编号为T/SZFAA 10-2024。
 
  《植物补光LED灯评价技术总规范》规定了植物补光用LED灯产品的一般要求,性能和技术评价技术要求,包括分类、一般要求、光合光子性能要求、产品评价分级、测试方法,适用于在自然光不足的条件下的植物补光用的以LED为光源的电源电压超过1000 V的LED灯的技术评价。
 
  本标准由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出,由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归口管理。
 
  由深圳市西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晟大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朗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霍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恩科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莱特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普威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华南农业大学、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深圳大学、天津理工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进行了标审工作。
 
  本标准于2024年05月21日发布,自2024年05月31日开始实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