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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张“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地大连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2024/5/23 8:32:0667
导读
辽宁还将结合实际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不断适应基层监管需求,解决企业相关政策困惑,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期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近日,亚惠美食有限公司经理李学军从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董任崎手中领取了载有“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辽宁省颁发的首张食品经营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拥有了这项资质,亚惠美食有限公司就有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餐饮服务管理、团餐、大型餐饮活动等的投标工作,进而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李学军高兴地说:“这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对我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认可。未来,我们会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和标准,为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以往,餐饮服务企业只有门店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餐饮服务管理企业不进行许可,因此专业的餐饮服务管理企业在拓展业务时证明自己的餐饮管理经验一直有障碍,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进行监管也是难点。
 
  此次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联动,将餐饮服务管理纳入经营许可范畴。在管理、制度、人员等方面对食品经营管理者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搭建合法合规的食品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助力食品经营行业规范、有序、健康、蓬勃发展,提高百姓对餐饮企业的认可度与信任度。
 
  2023年12月1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科学精准调整细化食品经营类别及项目,将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在食品经营项目中单独设立食品经营管理类,并明确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在今年3月30日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针对食品经营管理企业、利用食品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重点从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等方面提出许可审查要求,明确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对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绝对控股其他企业,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对其中央厨房、配送中心、门店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辽宁还将结合实际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不断适应基层监管需求,解决企业相关政策困惑,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期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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