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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水利部2024/5/8 14:20:53164
导读
近日,水利部、中国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将支持节水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包括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高水效等级用水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推广应用等。
  水利部 中国银行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水节约〔2024〕115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深化节水领域政银合作,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大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发展节水产业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举措。推动节水产业创新发展,必须持续深入推进“两手发力”,加快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格局,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节水产业资金筹措渠道。中国银行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将进一步发挥综合化、全球化的优势,为节水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解决方案,提升节水产业金融服务水平,以绿色金融助力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
 
  (一)支持农业节水增效。包括节水灌溉、畜牧渔业节水、农村生活节水和灌区节水改造等。积极支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区等地区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等。
 
  (二)支持工业节水减排。包括工业节水改造、节水型工业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等。积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节水改造,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和用水系统集成优化等。
 
  (三)支持城镇节水降损。包括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改造等。积极支持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为节水型单位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四)支持非常规水利用。包括再生水处理回用项目、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项目、海水淡化项目、海水直接利用项目等。积极支持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沿海缺水城市、沿海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的海水淡化利用工程,西北、华北、东北等具备条件地区的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五)支持合同节水管理。包括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以及“效果保证+效益分享”“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支持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六)支持节水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包括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高水效等级用水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推广应用等。积极支持作物高效用水技术与制剂、节水灌溉技术与装备、废污水处理装备、高效冷却装备、节水洗涤装备、循环用水装备、非常规水利用装备、供水管网漏损检测与治理装备、用水计量监测与检定标准装备、一级水效标识和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等科技创新、产品生产和成果转化。
 
  (七)支持节水型企业发展。积极服务获得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的用水主体,支持其发展低耗水、高产出、节约集约的生产方式。
 
  (八)支持节水服务。包括数字孪生节水项目、节水管理平台建设、节水设计、节水咨询、水平衡测试等各类节水服务项目。
 
  (九)支持的其他领域。经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纳入各地节水产业发展项目库的节水领域项目。支持其他具有节水功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国家水网建设、水生态保护治理等。
 
  三、完善金融支持节水产业的优惠政策
 
  中国银行积极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将节水产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充分把握项目特点,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加大信贷优惠力度,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一)优化信贷支持。在授信额度方面,中国银行对符合节水产业重点领域的主体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支持。在贷款期限方面,根据项目类型、现金流测算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于符合节水产业重点领域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和中国银行联合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最长可达45年;以银团方式叙做的,贷款期限以银团贷款期限为准;宽限期基于项目建设期合理确定。在贷款利率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节水项目和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贷款、高端制造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利率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信贷资源。在资本金比例方面,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一般执行20%,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社会民生补短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高可再降低5个百分点。在信用结构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多种抵质押担保模式,优先支持省级以上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型单位、重点用水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企业的节水项目。在还款计划方面,根据节水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合理设置还款计划,可采取灵活安排方式,有效缓解项目还款压力。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客户服务方面,支持将获得水利部与有关部门评选“水效领跑者”的用水主体优先纳入总行级和分行级重点客户管理,享受相应的资源支持。在业务流程方面,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节水项目申请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在同业合作方面,对于纳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清单的节水项目,积极会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做好配套融资落地,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做好融资支持。
 
  (三)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中国银行充分发挥综合化服务优势,积极探索通过债券发行与承销、股权投资、金融租赁、投资顾问等多种方式和各类金融产品工具,拓宽节水项目的融资渠道。积极参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水利有效投资。在交易服务方面,积极推广用水权质押贷款,提供涵盖交易、融资、结算、保函等一体的全流程产品服务体系。在数字金融方面,面向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数字化服务,打造智慧政务,以金融科技赋能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
 
  四、强化金融支持节水工作保障机制
 
  (一)深化政银合作长效机制。水利部与中国银行强化工作联动,统筹推动节水产业发展。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健全政银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不断加大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力度。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信贷政策研究,善用、会用、用好金融信贷政策,结合项目实际和融资需求,会同中国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和融资方案设计,提升项目融资能力。
 
  (二)全面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梳理节水产业重点领域有效融资需求,建立节水产业发展项目库。中国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针对库内项目形成项目融资台账,重点跟进项目融资进展,紧盯信贷资金尽快投放、足额到位,推动水利及节水项目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节水产业有关的重点企业,共同建立服务机制,打造节水领域示范先锋。
 
  (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水利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资金风险;认真审核节水产业项目资格,严格节水载体认定程序。中国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落实项目资本金管理要求与还款来源,管好担保资源,防止以任何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障节水产业项目建设顺利、项目信贷资金安全。节水产业项目和法人应加强自身债务杠杆约束,避免债务违约风险,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原标题:水利部 中国银行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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