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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杭州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4/10 14:16:3574
导读
力争到2026年,杭州市智能机器人领域培育集聚创新创业团队突破100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0家、行业头部企业2-3家,实现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机器人关键组部件(软件)100项等。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杭州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我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机器人产业集群和示范应用区,形成新质生产力,市经信局起草了《杭州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在公告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联系。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市民中心A座1204室。
 
  联系人:罗明,电话:0571-85257118。
 
  附件:《杭州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4月8日
 
  杭州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智能机器人集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于一体,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当前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促进我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内领先的机器人产业集群和示范应用区,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遵循应用牵引、整零协同、软硬并进、生态培育的路径,打造以人形机器人创新引领,工业、服务、特种机器人支撑发展,智能制造、文旅教娱、生活服务、医疗康养、城市建设与治理五大应用领域的“1+3+5”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体系。力争到2026年,我市智能机器人领域培育集聚创新创业团队突破100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0家、行业头部企业2-3家,实现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机器人关键组部件(软件)100项、整机新产品50项(其中达到产业化水平的人形机器人整机产品不少于3项)、示范应用场景30个,打造智能机器人产业市级平台2-3个,建设智能机器人产业省级创新中心1个,实现智能机器人全产业链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争创智能机器人国家级产业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2、支持“大脑”“小脑”建设。开发并持续完善基于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机器人“大脑”模型和控制智能机器人的“小脑”模型,强化视、触、听等多模融合感知关键技术,提升人—机—环共融交互能力。支持智能机器人云脑平台、仿真开发平台、运动控制算法库建设,鼓励开发面向各类应用场景的应用软件和工具包,构建丰富的软件赋能应用生态。智能机器人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列入重点支持的人工智能专用模型,相关开源算法平台列入人工智能市级开源开放示范平台,支持智能机器人软件申报软件“首版次”,优先保障智能机器人科研平台和企业的算力需求。支持在杭智能机器人整机企业采用非关联杭州企业研发的智能芯片、应用软件和工具包,对首次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加强核心零部件和整机制造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新材料、仿生技术、新型制造技术等交叉融合发展,支持力传感器、MEMS 姿态传感器、触觉传感器、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一体化关节、机械臂与灵巧手、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加快智能芯片攻关,前瞻布局类脑神经元计算芯片、类人皮肤、仿生肌肉等未来核心部件,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人形机器人整机产品攻关,巩固我市在机器视觉、工业移动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领域的创新优势。经认定的智能机器人领域“首台套”产品享受智能物联产业奖补政策,其中人形机器人“首台套”产品对非关联方销售额达1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的,按销售额的10%、5%、2%给予补助,单个产品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建设。将人形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列入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范围,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等形式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给予补助。支持智能机器人企业申报科技企业认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各类研发机构,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牵头开展技术交易和标准制定,按规定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5、强化优质主体培育。制定智能机器人创新主体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力度。支持智能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针对关键零部件制造、软件算法开发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支持智能机器人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孵化产业化,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6、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将智能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产业项目纳入重点招引清单,鼓励区、县(市)制定专项招引政策,突出创新发展能力,降低项目投资和短期产出要求,积极引进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具有较高成长预期的产业项目。对经认定具有行业先进水平且实际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和实际投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的30%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加大应用推广力度
 
  7、打造示范应用高地。围绕智能制造、文旅教娱、生活服务、医疗康养、城市建设与治理五大领域,发展智能机器人后市场服务,全力打造一批优质应用场景。每年评选不少于10个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重点支持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参评人工智能标杆示范项目。将智能机器人纳入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用智能机器人提升生产效率、促进创新发展。支持国有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企业合作,通过融资租赁、协同开发等方式,开展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服务,拓展机器人后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8、拓展智能制造场景。围绕新制造业计划,面向汽车、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新能源等装备制造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积极拓展精密装配、智能检测、自动配送等应用场景,研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场景解决方案,年装备工业机器人不少于2500台,借助智能机器人推动内涵式“新技改”,打造一批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工厂,带动协作机器人、工业移动机器人、高端机器视觉装备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9、拓展文旅教娱场景。发挥杭州文化、旅游、教育、体育赛事、会展等优势,拓展文化创意、旅游展示、休闲娱乐、文艺演出、教育培训、技能比赛等应用场景,鼓励打造以智能机器人为主题的体验馆、竞技场、演艺场、会展中心,带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讲解引导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局)
 
  10、拓展商贸物流场景。面向智慧商贸物流需求,拓展智能物流柔性拣选、快递无人配送、智慧园区运营、机器人新零售等应用场景,带动自动导引车、自主移动机器人、配送机器人、自动码垛机、智能分拣机、物流无人机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11、拓展医疗康养场景。面向智慧医院、健康社区、智能养老院等需求,拓展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和筛查、辅助精准手术、影像全自动诊疗、损伤康复治疗、护理照料、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场景,带动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护理服务机器人等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2、拓展生活服务场景。适应市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引导各类人机交互智能产品走进家庭、走进生活,拓展运动健身、智能家务、智慧生活等应用场景,带动情感陪伴、少儿教育、家政服务、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个人消费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3、拓展城市建设与治理场景。面向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需求,拓展高空、水下、地下管廊及封闭空间作业、危化品生产及巡检、防爆巡检与处置、治安巡逻、道路巡检、轨道交通巡检、城市保洁、消防救援、核安全保障等应用场景,带动特种行业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4、实施机器人“出海”行动。发挥我市在移动机器人、传感器、控制器、轻量化外骨骼机器人等方面的产业优势,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迈向国际市场。对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出国商务洽谈的机器人产业重点企业,依规给予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推进产业生态建设
 
  15、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推进、精准培育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科研创新动态,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进一步细化完善智能机器人产业图谱,形成招引培育重点项目清单、工作推进清单、绩效评价项目清单。统筹利用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人工智能、科技专项、产业基金集群等政策,加大对智能机器人优质项目、重点技术、重要平台、应用示范等方面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16、搭建服务平台。建设杭州市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发挥创新引领、检测验证、标准制定、模拟训练、交流展示、科研转化、产业孵化等功能,力争三年建成省级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新质生产力的杭州地标。结合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建设,打造2-3个智能机器人产业平台,力争成为人工智能的政策洼地和产业高地。鼓励在杭科研院所和链主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或引进一批开放共享的科创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7、强化人才引育。将机器人关键技术岗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智能机器人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高水平研发人员向企业集聚,打造一批优质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用和人才培养一体化,开设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
 
  18、优化产业生态。支持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对智能机器人企业提供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股权融资、上市辅导等方面的精准服务。支持智能机器人行业组织建设,开展各类交流展示活动,激发全社会对智能机器人创新与应用的关注和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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