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等在全国11个省(市、区)开始进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近年来,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了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无配件来源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也较大减轻了农户更新的负担,特别对粮食机械加大了补贴力度。
近日,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临沧市云县幸福镇邦洪村委会一名农户于2018年购置一台稻麦联合收割机,当时购置新机具时已享受过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经过了5年的使用,因修理费用高,机具的零配件难买,于2023年12月26日把联合收割机拉到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拆解后到农机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并申请报废补贴,又顺利享受到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由此,该农户享受到了“双补贴”。
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于2020年初联合发布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具体补贴种类由各省结合实际从中选择确定。
报废条件: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做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实施范围: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也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市县(场)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回收企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以当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详见附表1),各省可在此基础上归并或细化类别档次,确定具体补贴额。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农机报废补贴办理流程:
按照“申请-注销-补贴”的顺序来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报废申请。机主凭牌证、购机发票或补贴资料和身份证明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注销登记。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报废机具进行信息审核后,机主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机具,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将报废农机送到回收拆解企业现场拆解后,进行公示。
3、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农机来源合法承诺书和证明,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南省临沧市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