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披露与浙江帕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厦钨新能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于2023年12月18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趋势下,新能源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从3C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到储能电池,方兴未艾。正极材料作为构成新能源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直接决定了电池容量、安全性能等重要性能指标,也是成本占比较高的结构单元,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长足的发展空间。其中,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因其在原材料降本、安全性提升等方面的优势,日渐被下游客户认可、接受,引领行业发展方向;钠离子电池也因其在材料端自主可控的特点及成本端性价比高的优势,未来在储能、小动力、二轮车等赛道上的商业价值日益显现。
双方一致认为,进行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的深度合作,构建产业链协同,发挥上下游优势,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的客观需求,符合双方的战略利益。
双方就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前驱体的合作事宜进一步达成共识,未来将在相关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产能保障、供应链协同、战略投资等多维度、全方面深化合作,尤其聚焦以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及钠电正极材料为代表的新一代电池材料发展方向,共同助力行业发展,实现双赢合作目标。
根据协议约定,厦钨新能预计向帕瓦股份采购前驱体产品 2024年不少于2万吨、2025年不少于3万吨、2026年不少于3万吨,未来三年合计不少于8万吨,其中钠离子电池正极前驱体产品三年合计不少于1万吨;如未来公司在海外生产基地需采购前驱体产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向帕瓦股份采购;如未来帕瓦股份产能规模进一步扩大,双方可在上述采购规模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约定新的增量采购计划。若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
据悉,协议履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不会对厦钨新能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1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诸暨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电池材料事业部,于2016年12月20日成立,产品涵盖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前驱体、贮氢合金等全系列能源新材料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3C数码、车载动力、储能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