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相关规定要求等,对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等农机产销企业及个人存在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福州建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福州榕盛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HT-5HGK2L型
果蔬烘干机时未按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到位、对经销企业管理不到位。对上述违规行为作出以下处理:
(一)2023年9月28日(封闭该产品时间)起,取消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HT-5HGK2L型果蔬
烘干机在福建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该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前,购机者已购置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补贴产品,可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二)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取消福州建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福州榕盛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对经销企业未按真实销售价格开具发票的相关线索,由尤溪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移送税务等部门处理。
(三)尤溪县相关购机者对购买价格做出虚假承诺,由尤溪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购机者做出暂停补贴资格1年处理。
二、解除封闭南平弘泰
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补贴产品
2023年9月8日印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武夷山联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闽农机函[2023]446号),对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警告处理,并在补贴系统中封闭YT-3TGQ-4型、YT-3TGQ-4B型、YT-3TGQ-8型田园管理机,要求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按要求开展了自查整改,提交了解除封闭上述3款产品的申请。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上解除封闭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YT-3TGQ-4型、YT-3TGQ-4B型、YT-3TGQ-8型田园管理机。
因违规行为被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及个人自行承担。
相关企业及个人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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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