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达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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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次氯酸钠发生器博斯达厂家
次氯酸钠发生器生产的次氯酸钠液可用于工业废水高级氧化处理,并具有非常好的效果。能有效分解含氰废水、高氮氨废水、各种高色度废水、印染制革废水、电镀废水等难以通过生物氧化处理的废水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可以迅速破坏几乎所有有机物分子的稳定结构,使之转变为*无害的无机物或是易于生化的有机物质。一般来讲,次氯酸钠投放量需要根据污水中COD含量的大小确定。同湿式氧化法处理相比较,节省成本费用十分显著。仅是湿式氧化法处理成本的20—30%。
就管理而言,由于设备具有使用安全、运行稳定、操作方便的特点,一套中小型的设备一人管理,但无需专门照看即可。
次氯酸钠发生器广泛使用于宾馆、酒吧间、客店、企事业部门、食堂、畜牧业、药品加轻工业、美容业、医疗保健零碎、渔产畜牧、花草播种、岩浆消费、家禽宰杀、室内气氛、啤酒打造、药品加工、泳池水重复、饮用电、敬老院污水、乡村污水、二氧化氯发生器重复水、化工环保废气、用具洗濯等泛滥畛域的消毒、杀菌、灭藻、剥泥、漂白、脱色、除臭、氧化、防腐、保温、抗霉、破氰、破酚等。次氯酸钠发生器功能特性:→ 直供式设施,对准于带压力水体投加除臭剂。
维护常规
一、经常保持设备清洁,V形溶盐箱底部的盐污应经常清除,
尽可能避免盐污进入电解槽,应经常清除盐液过滤器的滤芯,防止被盐污堵塞,具体冲洗方法根据现场操作规程而定。
二、每班运行停机时应对电解槽电极冲洗一次。
三、本电解槽使用的电极为管式电极,一般水质条件下累计
电解250小时,产生的钙、镁等离子将结垢于阴极表面,使槽电流下降,故应进行酸浸泡处理,方法是在每班反冲洗完成后,在循环槽次氯酸钠溶液抽空的情况下,加入工业盐酸使配比浓度为1-2%,可人工向循环槽内倒入,也可另设加酸泵注入。可启动循环泵,反复冲进电极内部循环酸洗,循环的时间可根据电极的结垢状态而定。
四、本电极除循环酸洗外,还应定期进行拆下清理,拆下清理
的方法由安调人员指导用户操作人员进行,并根据当地水质硬度确定拆下清理的周期。
五、本电解槽阳极活性涂层在一般水质条件下投入使用60个月
后,逐步降低槽电流值,在*清理电解槽后观察阳极槽黑色层,如开始发现局部可见钛金属底色时,则须进行返厂重涂。电极活性涂层返厂重涂应与制造厂家取得。
六、本使用说明书的制定还应与常用规格的产品说明书相结合,该书是对本套次氯酸钠发生器特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介绍,并不排除遵照常用规格产品的其他要求进行使用。
次氯酸钠发生器基本操作过程
工作时,首先接通电源,将普通工业用盐(每公斤0.35元左右)加入化盐装置溶解成10%左右的盐水,打开阀门让盐水通过过滤沉淀进入储盐液箱;然后,启动自配水开关,设备自动勾配盐水到浓度为3—3.5%左右的稀盐水;再打开阀门调节好流量计,让经配兑好的盐水按设定流量通过一组阴阳极管组成的夹层式电解槽 或板结构组成的电解槽;zui后,启动整流电流开关,同时打开冷却水阀门通过冷却装置冷却电解槽,次氯酸钠开始工作。这样,整个设备就生产出了标准的次氯酸钠液体(浓度为1%左右);zui后,药液自动流入储药液箱,便于储藏备用和随时投加。
九江次氯酸钠发生器博斯达厂家
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收集整理! 更多相关金属加工技术展示,就在深圳机械展! (一)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深度(日均值)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1 7 总铅 0.1 表3选择控制项目允许排放深度(日均值)单位:mg/L 在没有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出台以前,2015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以为标准。各大污水处理设备厂家或业务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