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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盐城市所在地
MED手持红光火焰信号(EC证书)
(JD1-60-93 CCS:JH2-60-94 EC:HH-3)
名称:船用手持红色火焰信号
Marine Red Flare Signal
用途:用于船舶、救生艇和救生筏短距离的遇险信号
1.发光强度≥15000cd
2.发光时间≥60s
3.有效期:3年
4.外形尺寸:Φ27X143mm
5.单件重量:﹤0.2Kg
检验规则
6.1 本船用手持火焰信号产品检验规则应符合GB3107.1第6章的规定.
6.2 本产品初次生产未取得认可证时,每240支组成一批,取得产品认可证后每480支组成一批.
6.3 本产品出厂 检验的项目、 技术要求及抽样数量按表2
6.3.1 本产品出厂检验时, 若产品外观、 装配质量有一项不合格的应加倍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全部返修重新报验。
B - 3.2 本产品的出厂检验如有一支作用不可靠或燃烧时间少于2 5 s 或二支燃烧各不足3 0 s ,则均需加倍复试;复试后仍不合格, 则全批报废。
6.4 本船用手持火焰信号产品的光强测试每隔生产5 批做一次,并符合本标准4.2b的要求。
7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