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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所在地
一、住宅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设计依据
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3、《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
7、我公司完成同类工程所积累的实际技术参数和经验。
二、住宅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
1、日常检查有无漏油、漏气的部位并修理之,如不能修理请立即通知生产厂家。
2、日常清理风机房,保持清洁,通风良好。
3、经常检查风机及电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噪音、温度不正常时要及时停机检修。
4、投入正常运行后必须保证进水的水量、水质平稳,不可有较大的变化冲击。如果遇到突然停水,即无污水进设备或水出不去,将运行程序设在自动运行上,这时设备能根据水位自行控制运行程序,按照规定充氧量进行自动间歇充氧,保证生物膜不受任何影响。如超过12小时,生物膜就会逐渐缺少营养而消瘦。处理的办法是从断水的第二天开始就要向池内适当投加些营养物,如复合肥、人粪等,每隔二天投一次,投加量一般为一立方污水投加复肥1-1.5公斤左右或人粪8公斤左右。
城市住宅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 城市住宅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